钦南区文化体育广电局关于印发钦南区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关于编报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预算的通知》(财预字〔2017〕9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5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14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广发〔2018〕41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区2017-2018年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是: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720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的发放。现将《钦南区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钦南区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钦南区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数表
3、钦南区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信息收集登记表
4、钦南区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发放登记表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钦南区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力争全面完成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解决边远、分散居住的各族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14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新广发﹝2017〕123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广发〔2018〕41号)精神,现将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5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文化服务需求创造良好环境,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的原则,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延伸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农民家庭中。
二、基本原则
继续对有线电视未通达及地面无线覆盖未通达地区,特别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发放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发放范围:一是2017年至2018年确定脱贫的贫困户;二是在有线电视覆盖盲区内;三是未享受过直播卫星村村通、户户通待遇的农户。2018年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主要采用直播卫星的方式覆盖。
三、 主要任务和目标
2018年12月底前在全区8个镇、尖山街道完成2720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的发放,使农户能按照国家户户通标准收看到中央15个频道和广西卫视在内的50套以上电视节目,收听到中央1套、广西1套等10套以上广播节目。同时,建立健全户户通长效机制,确保户户通“长期通”。
四、组织机构
责任主体:钦南区文化体育广电局。
实施主体:各镇、尖山街道文化体育和广电站。
五、职责分工
区文化体育广电局:负责统筹本辖区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各镇、尖山街道文化体育和广电站:负责当地工程的组织实施、推进建设进度、督促检查。
六、 资金预算和来源
2018年我区户户通的总任务是2720户,按每户每套设备300元计,共计投资81.6万元;其中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1、国家对每套直播卫星补助100元;2、自治区财政部门按每套100元进行资金配套;3、受益农民出资100元。
七、 进度安排
钦南区2720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发放项目属跨年度工程(2017-2018年)。2017年自治区已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桂新广发﹝2017﹞123号),完成了户户通设备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将2018年2720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发放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2018年1月底前,重新核准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任务数。
2.2018年3月底前,下发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3.2018年4月,正式启动2720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的发放工作。
4.2018年8月,做好迎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督查组赴我区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5.2018年9月,全区完成户户通设备安装发放工作。
6.2018年11月,组织县(区)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钦州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局验收,做好相关验收工作。
7. 2019年1月,做好迎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事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进行复核验收的工作,确保核验工作的顺利完成。
八、 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是这次户户通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本级户户通工程建设;对“户户通”工程设备安装培训和工程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镇、尖山街道对已划分服务区域内用户进行详细摸底、登记审核、入户推广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各镇、尖山街道文化体育和广电站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当地工程的组织实施、推进建设进度、督促检查。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科学发放、安装、使用,发现故障设备要及时退还供货厂家更换,在每一批次设备确定运行正常后,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施工,以确保设备不积压、不流失、不被倒卖。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用户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国家信息平台,确保正常使用。负责本镇范围“户户通”工程用户调查摸底、张榜公示、统计造册、审核上报等用户信息采集和受益农户出资100元的收缴等工作。
(二)受益用户情况公示,要将受益用户所在地、姓名、是否享受过村村通政策等信息在受益用户所在村屯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对受益用户姓名、所在村屯、联系电话、身份证等信息要全面核实。发现信息不齐的,要补齐;信息变更的,需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同时,要将受益用户上述信息及时上报,以便验收时核查。
(三)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各镇、街道应组织技术专业施工队伍对户户通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制度,各镇、尖山街道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区文体广电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文新广电局、区文体广电、财政局等部门对其进行验收、审计,合格后,以市为单位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事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竣工报告,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事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复核,给予正式批复。
(四)实行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制度。户户通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有关各项规定,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财务开支“一支笔”,防止出现多头审批资金、挪作它用等违规现象,严禁任何部门、个人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五)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镇要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度等逐级上报,以便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附件2:
钦南区2018年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数表
序号 |
各镇、尖山街道 |
符合发放 条件户数 |
直播卫星户户 通发放任务数 |
覆盖人口数 |
备注 |
1 |
沙埠镇 |
25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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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番坡镇 |
220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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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熙岭镇 |
25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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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屋屯镇 |
25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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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久隆镇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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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那丽镇 |
35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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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那彭镇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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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那思镇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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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尖山街道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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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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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 |
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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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信息收集登记表
钦南区 镇、街道 村委 自然村(队) 序号:
序号 |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
身 份 证 号 |
安装详细地址 |
受益农户出 资情况(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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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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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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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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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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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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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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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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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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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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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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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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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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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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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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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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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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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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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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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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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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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村委经办人: 联系电话: 村委(盖章)
镇文广站长: 联系电话: 镇文广站(盖章)
1、登记表以一村委一建设自然村单独填写。
2、申请安装用户必须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报。
附件4:
2018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发放登记表
钦南区 镇、街道 村委 自然村(队) 序号:
序号 |
姓名 |
安装详细地址 |
设备SC ID码 |
安装人员是 否上门安装 |
签领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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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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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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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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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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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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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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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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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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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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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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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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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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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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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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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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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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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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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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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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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 日期: 年 月 日 村委(盖章)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镇文广站(盖章)
1、登记表由区文体广电局印发,按经各镇公示并上报区文体广电局核准的农户名单发放。
2、登记人为设备发放、安装工作人员,审核人为镇负责经办人。
3、设备发放安装完毕后,各镇经办人把登记表复印存档,原件上交区文体广电局存档。